重慶《舉報公租房轉租出借獎勵辦法》
時間:2023-08-25 來源:重慶網 作者:cqw.cc 我要糾錯
重慶市公租房管理局印發《舉報公租房轉租出借獎勵辦法》,全文如下。
《舉報公租房轉租出借獎勵辦法》
第一條 為鼓勵社會公眾積極參與舉報和查處公共租賃住房(以下簡稱“公租房”)轉租出借違規違約行為,進一步規范承租行為,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向公租房管理機構舉報承租人、共同居住人以及其他人員將公租房再出租或者借給他人的違規違約行為,查證屬實后對舉報人予以獎勵。
第三條 舉報線索應有明確具體的轉租出借公租房小區名稱、樓棟、門牌號,或實施轉租出借的公租房小區名稱、承租人姓名,并詳細介紹該轉租出借行為的有關情況。
第四條 舉報人應提供真實有效的聯系電話,便于反饋情況、通知領獎,不提供的不予獎勵。
提倡實名舉報,管理機構對舉報人信息嚴格保密。
第五條 舉報途徑和方式:
(一)重慶市公共租賃房管理局專線:63651390;電子郵箱:cq63651390@163.com;來信:重慶市渝北區龍睛路2號、郵編:401122。
(二)轄區公租房管理機構舉報電話、郵箱等:
第六條 舉報線索一經查實,即予獎勵:
(一)舉報線索有小區名稱、樓棟、門牌號,或小區名稱、承租人姓名的,給予每起200元的獎勵;
(二)舉報人進一步提供了相關轉租協商對話、轉租租賃協議、轉賬記錄等交易信息、證據,支持實現核查處置的,給予每起300元的獎勵;
(三)舉報人一次性或一定時間內舉報多起的,根據舉報件數和提供證據支持核查的情況,可合并給予舉報人一次性1000元內的獎勵;
(四)舉報線索、證據直接支持,或者協助查處了相關串案、窩案以及影響特別惡劣案件的,給予每件1000元的獎勵;
(五)兩人及以上聯名舉報的,按一起案件獎勵,獎勵發放給第一署名人;
(六)同一線索有兩人及以上分別舉報的,獎勵最先舉報人,其他舉報人提供的證據進一步支持了查處工作的,酌情給予獎勵。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于本辦法獎勵范圍:
(一)公租房管理機構已受理或正在查處的;
(二)已經新聞媒體、自媒體等曝光的;
(三)直接、間接參與實施轉租出借的,或其授意他人舉報的;
(四)無明確具體的舉報對象線索,或舉報整樓層、整棟或片區等“撒網”式舉報的;
(五)通過其他途徑和方式舉報的。
第八條 公租房管理機構接報即查,查實即獎。舉報人按通知要求,本人實名領取,逾期視為放棄獎勵。
第九條 舉報人應對舉報真實性負責,嚴禁借此誣告和干擾管理工作和他人正常居住,承諾沒有直接、間接實施與參與轉租出借行為,違反者承擔責任后果,退還獎金。
第十條 本辦法在民心佳園、康莊美地、康居西城、兩江名居、城南家園、民安華福、云篆山水、城西家園、空港樂園、九龍西苑、樵坪人家、半島逸景·樂園、美麗陽光家園、金鳳佳園、學府悅園、江南水岸、龍洲南苑、碚都佳園、幸福華庭、縉云新居、空港佳園范圍執行,獎勵經費納入市公租房管理局部門預算。其他區縣、開發區(園區)可參照執行,納入各區縣部門預算。
第十一條 本辦法由市公租房管理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杜e報公租房轉租出借獎勵辦法(試行)》(渝公租房發〔2022〕12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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